日前武漢國稅局開出了海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,對淘寶皇冠女裝網店“我的百分之一”征稅430余萬元。對此,北京國稅局表示,北京暫未對個人網店進行征稅。對于北京是否將開始對個人網店征稅,北京國稅局昨日暫未答復。
或引發(fā)網商“外逃”?
據武漢市國稅局先容,“我的百分之一”早已在工商部分登記注冊,該店2010年銷售額超過1億元,該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稅、企業(yè)所得稅、滯納金,共計430.79萬元。另外,武漢稅務部分已約談武漢市4家淘寶金皇冠網店,要求補稅;對達到皇冠級別的網店下達辦理稅務登記和申報的通知,納入征管范圍;對皇冠級別以下網店暫不征稅,但要進行監(jiān)管。
國稅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以為,“網店原本就沒有門面、水電等用度,再不交稅,對那些線下的實體商家是一種不公平。”不外,武漢市電子商務協會副秘書長的廖江濤以為:“電子商務交易、出產和物流等環(huán)節(jié)都可以分離,假如武漢對個人網店大規(guī)模征稅,可能導致網商‘外逃’。”
個人網店征稅執(zhí)行難
武漢會否成為模板,各地群起而跟進?對此,靳東升表示,對于C2C的個人網店征稅,仍處于“有心而無力”的狀態(tài)。由于網上銷售人所在地很難確定,現在這一征管難度依然存在。
國家工商總局于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《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治理暫行辦法》,要求“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天然人,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,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。具備登記注冊前提的,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。”海內網店開始步入“實名制”時代。
昨日,淘寶方面未對此事予以正面回應,僅表示淘寶平臺上的個人店鋪都必需用實名注冊,而淘寶商城上的商家在進駐前就必需進行工商注冊,在納稅上也一直按照程序進行。
記者隨機采訪的幾名淘寶賣家表示,在淘寶網提交的身份信息都是真實的,但是“小本生意,用不著工商登記”。有位淘寶賣家告訴記者,有些皇冠店鋪或該級別以下的小店鋪采用掛靠等方式運營,并未注冊,這種店鋪的納稅也沒有明確劃定。
聲音
“可靈活征收綜合稅”
“本小利薄,假如征稅就基本不掙錢了,只好不干。”賣家王小姐說。對此,中心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說,對于網店的征稅,可以根據營業(yè)額多少,靈活確定征稅比例,“好比按照交易額的5%或10%征收綜合稅。”